昨天晚上,我们正常在乡道S215上行驶中,忽然一个人骑自行车横穿过马路,与我们的车相撞,人当时飞出地面三米以内,当时他们自己人给送的医院,由于借朋友的车,当时车上没带行车证,直到今天早上驾驶证被交警扣押,估计下午行车证才能到,我们现在要做什么,当时车辆啥时候可以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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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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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