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以死,自己有一个三间房的独院儿。想留给三子女中的小女儿。怎样写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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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者数人继承。第17条规定,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此外,继承法还规定了录音遗嘱、
公证遗嘱等多种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
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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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