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地上一个做隔墙小包下面的一个工人,他喝酒后工作,从脚手架上跳下来把后脚跟摔伤了,医院说是脚后跟骨折,需要动手术,我们希望一次性解决,我们一次性愿意赔偿伤者8万多,但是伤者的家属觉得少了,希望法律途径来解决,请问走法律程序,我们应该对伤者有怎样的赔偿?

2019-10-24 06:52:4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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