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骑自行车带母亲正常行驶,一电动车追尾,致使父母两人均摔倒,父亲有轻微擦伤和淤青,自行车后座上的母亲胸椎骨折。电动车主在母亲住院三天后说没钱,不再交住院费,也无法见到人。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书电动车负主要责任,但我们现在没有起诉信息无法向其起诉索要赔偿,因其身份证住址为县里的而非现在市区的住址。请问我们该如何应对?另外按照认定书,法院判的话,赔偿比例怎么算?

2019-10-24 07:27:4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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