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前期在家附近的私人修脚店修脚(有工商局牌照),修脚时感染了急性脚气,店家不承认,说是感染,之后去医院确认是急性脚气,使用医院的药物治疗并且辅助别家修脚店的治疗至康复。这期间花费1200元以及在最初的修脚店花费的治疗费300元。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去工商局投诉,需要有什么证据吗?正常情况下是不是应该理赔治疗费自己会对店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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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4 10:00:5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所谓的证据,是指凡是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的依据,如果人证,物证等。就该问题而言,只要该“证明”能够事实,那么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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