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7月8号和一辆电动车相撞,对方逆行,交警判他全责,他人车都没事,我人脸脚,胳膊腿有擦伤,挂伤,医疗用了1030元,打车费用了27元,我车子也有破损,我问他要了1200元,当时他说没钱等15号发工资给,等到发工资他又说分期给,每个月给200元,第一个月给了,第二个月就不想给了,一直到现在都没给,我应该怎么办?

2019-10-24 13:35:5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职工去世前应发放但未发放的工资,职工去世后也应该发给去世职工的遗产继承人,这一点肯定没有疑问。所以单位职工死亡后之前的欠发工资属于遗产,应由《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但该欠发工资首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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