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离婚案件,法院判被告给原告的财产,这个财产是由被告给法庭,然后法庭在给原告吗?

离婚
2019-10-24 14:19:4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