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小心骑电动车撞到一个带着小孩的啊婆,阿婆只是轻微被车轮蹭破了皮脚趾头流了点血,在我道歉的时候她拎起她随身携带的头盔往我头上砸,我受了伤,身上有明显伤痕,当时我说要报警阿婆还说我撞了人还敢报警,我当时因为害怕只能任她谩骂,在行人的劝阻下她才准许我离开现场,但是我今天起来发现昨天被他砸过的头很痛,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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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要以实际损失或者法律有规定的项目为赔偿的依据。
如果没有致残,则只能按实际损害程度予以赔偿。至于是否会有后遗症,如果医院没有结论,双方可以签订协议,注明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人之间发生什么事故,之后在什么医院检查。
将来如果有后遗症,该份协议可以作为证明,肇事方应当对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后遗症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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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