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有物业为开发商物业,业委会成立后前期代管合同是否作废?业委会提出与原物业签订正式合同,但双方因价格等原因未谈拢。业委会提出面向社会公开竞标,同等条件原物业先优入用。 原物来购买标书后认为有营经风险自动退出。 最终其他物业竞标成功。 请问整个招标过程业委会是否只需对外公示,无异意即可进行,还是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后对外招标?

2019-10-24 19:51:0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自己的房产值多少钱

    以当地商品房房价为参照物,了解自己的房产值多少钱;若自己不明白,可以找内行的朋友咨询,附近交易的案例比较,或者找评估公司评估;

    看拆迁开发商的手续

    对自己的产权手续、房产价值等有数之后,若收到拆迁通知,马上咨询了解拆迁开发商的法定资质,是否有拆迁许可资质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若没有的话(好多是借用的)拆迁开发商的主体就有问题,属于违法拆迁;目前好多地方的居委会(村委会)、乡镇政府、甚至县市政府,都是在没有拆迁许可的情况下拆迁的,事后找一个拆迁公司顶顶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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