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介绍我到工地干活,他女子是和老板在一起,说钱不用怕,可材料和工人工资都是我付的,有六个多月了,一直没有付,我到工地,工人让我付款,不给,就多次挡车,闹的我没法去工地,朋友就向甲方要钱。工人闹事,挡车,要的钱他给工人付,我到年底没有得到一分钱,现在大老板和我朋友劈的不见我,也不解决,我该怎么办

2019-10-24 20:12:5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务关系,就是动者与雇佣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等,雇工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办理。
    2.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者属于实际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从事单位工作、准备工作、收尾工作等过程中受伤的,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要先作工伤认定、偿劳动能力鉴定,这二个鉴定作完后,才能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出赔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