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网上认识一个男的,后来见面相处的不错,两个人有处对象的意愿,期间他以各种理由向我借钱一万多应急,并说会马上还给我,但事后一直推拖未还,后来我因急用钱,请他帮忙给我信用卡套现,但它将套现的钱据为己有,还编造理由说是套现的那个人没有给他钱。后被我发现是他在撒谎,前后总共从我这里前去2万元左右,现一直不还钱,人也联系不到,可以以诈骗罪报案吗?在接触的过程中它使用的是真名,这样构成诈骗吗?

银行
2019-10-24 23:14:3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按实际情况,民间借贷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属于诈骗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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