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大三,在学校考试中携带纸条但当时并未查看,核对卷面可以鉴定没有抄袭。考场被老师发现,学校认定携带就是作弊,毕业取消学位证。我要求学校提供监控,学校没有监控录像。当时考场有五人被抓,一人跳楼已身亡,家长要求提供监控学校也说没有,两人退学,我和另一位同学仍在读。在我们之前有同学替考,没有收到处分,已经考场中有人不止五人,多数人都在抄袭,但学校说没有监控。学校给予警告处分,六个月撤销,撤销后仍取消学位证,且没有表现优异恢复的可能。其他学校考研,表现良好可以恢复,而我校没有机会,对我们考研产生极大影响,请问毕业之前有机会通过法律手段取得学位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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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作弊、替考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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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二条规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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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