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结婚都十二年了,有两个儿子,老大都快十二了,老二快两岁,他出没出轨我没有证据,对我和孩子不管不问,就连孩子上学都没钱,最可气的是他说他和一个女的合伙做生意,这个女的找活,他负责找人干活还有负责食材,忘说了他是个厨师,就是干红白喜事,婚丧嫁娶的,他买了车子没有找我去选车子甚至是我根本不知道,直到车子都买下了他给我要身份证我没有给,更可笑的是车子的户名竟然变成了那个女的,就算是这样我也忍了,毕竟有两个孩子,但是越来越过分,我用孩子的保险给他贷了一万,到了还款日期我给他要,他居然说他不是印钱机,没钱,

离婚
2019-10-25 07:11:3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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