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在2018年5月20号,朋友过来借了7000元,说是母亲生病需要钱,可以先把QQ轿车放下,还钱取车,并且写了借条,上面也是写的,还钱取车。可是我把钱借给他后,他说晚上把车开过来放下。到目前为止他以各种理由推脱,车说是老婆不让放下,钱是暂时没有。像这种情况我该通过哪种法律途径去追回我的钱呢?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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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其他
证据,比如录音、短信、微信等能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规定中有详细介绍,建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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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