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汽车停在路边被其他汽车倒车撞坏了,除了要对方支付修车费用之外,还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间接损失,比如租车费用,因为我明天有业务要跑,没有车很不方便,所以要租车。请问:我要对方支付一定的费用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19-10-25 08:33:1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指经政府特许,经营者取得有期限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出租汽车经营权首先是经政府特许的;其次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有期限规定的,有期限规定(含长期)主要是便于政府进行资源的重新调配和控制,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最后经营权取得的主体是经营者,在我国出租汽车经营者主要是企业及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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