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怀孕17周后检查出A高危,需要做产前诊断,医生诊断出需要做羊水穿刺手术,在深圳上班,深圳只有四家医院可以做诊断手术但是由于难预约XX生所以就请假回茂名市妇幼做了羊水穿刺手术,手术后医生开了诊断书建议我全休一周,我拿着发票诊断书相关的资料回来跟公司销假,结果公司还是扣了我一个星期的工资,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2019-10-25 09:40:3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工伤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可以依据下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工伤不能上班,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