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医院做了子宫内膜样腺癌的子宫加双附件全切手术后,病人一直处于发高烧状态,38-40度一个星期多了,然后医院检查出来说是腹腔里面伤口感染了,然后反复手术治疗了3次,一直没有清理干净,是否是医院手术没有消毒干净导致的?请问医院有责任吗?一直没有出院

医疗事故纠纷
2019-10-25 10:57: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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