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检查一切正常,可以顺产,所以选择顺产,羊水破了,宫口不开,坚持不了了,又抛妇产,可是生下来,孩子胎粪呛到肺里,孩子没保住,开始羊水破了,医生说羊水不咋好,但是却没告知家属和产妇会造成什么影响,依然还在顺产,事情发生后,医院说没有责任,说产妇签了顺产协议是自愿的,请问,这种情况,医院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19-10-25 1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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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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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