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别人欠我两万加工费,打了欠条里面内容是:今欠王政加工费2。落款有他的签名,能起诉他嘛,还有落款时间是2013年2月3号,里面没写约定几时还,这欠条过了有效期了嘛,我能起诉他嘛

2019-10-25 13:53: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其实是属于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管理范畴,所以要考虑欠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就是我国的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一般的欠条诉讼时效为三年,即当从欠条规定的时间截止后起算三年内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到期。如果在欠条上并没有规定时间时,则要从借钱的限制时间截止期三年内欠条才具有诉讼时效。
    如果过了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尽可能的要求借款人与还款人协商。如果还款人在欠条诉讼时效过期后还款在要求退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

    所以,如果欠款数额巨大,在一定的期限内起诉了还款人后除了在接受法院的审理后,借款人也要积极的找还款人协商。
    如果单方面的靠法院的执行力有时候并不一定能追回欠款。所以,欠条的诉讼时效只是约束还款人的一方面,即使过了欠款的诉讼时效并不能代表不能要回欠款。如果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还款的成果几率。
  • 欠条的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如果在两年内没有还款,可以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可以先起诉,通过诉讼把债权固定下来,免得到时超过诉讼时效。至于你说到其父亲的收入2000元,按规定无权要求其父亲偿还。
    因为债务人是他儿子,除非其父亲愿意代其偿还债务,否则你无权要求他偿还。

    (2)在此期间必须保持欠条的完整性,如有破损且破损处无法复原就麻烦了,法院极大可能不支持你,因为民事诉讼是谁诉讼,谁举证,不完整的欠条,如果没有很强的佐证,是无法证明,丢失的部分是否存在有利或不利于原被告的东西存在的。


    (3)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4)法律规定没有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
    但是,法律又规定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却是20年。借条跟欠条在法律意义上也是有所不同的。

    (5)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

    (6)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
    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7)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
    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诉。
  •  欠条: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 1、欠钱到期不还,建议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3、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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