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做手机生意,给客户谢某发货半年时间,期间谢某一直货款累积到十万左右,因我没那么多资金周转,我就拒绝再给谢某发货,当我要求他付清所有款时,他推脱说暂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只付一部分,还欠43825,从去年十月份到现在快一年了,现在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也不回,因为是给外地发货,开的收据一式两份,但是是私人单据,没发票。通过朋友得知谢某把店面转给他弟做,自己现在做饮食餐馆。要怎样追回货款呢

消费者维权
2019-10-25 14:25: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存在贷款对方不会的情况下,通常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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