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昨晚小斜坡,我骑着电动车往下行驶,旁边有行人走路,突然一辆摩托车窜出来撞上了我的车。我的电动车报废,人受了点小伤,对方脚弄伤,车没什么事。这是谁的责任?

2019-10-25 16:19:1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交通事故行人死亡行人全责的赔偿:如果行人负全责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给行人赔偿最多12100元,即伤残赔偿金11000元,医疗费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超过的部分,即超过12100元的部分机动车一方只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义务;
    二、行人为什么负全责?是他故意导致的交通事故吗?如果是他故意导致的交通事故,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即上述的10%的责任都不用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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