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交通肇事案,肇事方全责,当初住院时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三方达成协议肇事方给清医药费不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先行垫付5万元,剩下部分待伤残鉴定后另行结算,可现在伤残鉴定已下,找保险公司要剩下的赔偿金,可保险公司说得有法院的判决书才可以给付,有这规定吗?已经法院达成了的协议啊怎么还要法院的判决书呢?

2019-10-25 16:25:2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那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后如何要求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