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是本科公立学校。通知书上写的是美术学,可是给我们上课却是其他专业,是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除却七千左右学费另交企业费九千八,招生书写的是毕业由公司分配工作。可是公司也不合作了,企业费却还在交,学校隐瞒了事实。且开设的新专业没有师资和设备,一通瞎上。录取通知书写的是美术学,往年美术学都给发教师资格证,但是现在却说我们专业不符合,毕业证到现在都不给明确答复可能不给发美术学了。想要自己考教师资格证,如果不是美术学,即使笔试通过也不会给发证的。我想请问学校挂着羊头卖狗肉,隐瞒事实,误人前程,有没有地方说理,这算不算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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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没有律师执业证的人为例,在没有律师执业证的人并在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下不能帮人打官司。《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
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
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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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