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于08年6月入司,已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均为五年),今年6月应签订第三次用工合同,但公司没有与我续签合同,我还在此单位工作,请问我该怎么办?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裁员吗?我能否要求补偿金和赔偿金?

2019-10-25 19:45:1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