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杨律师!我是以为家庭主妇 现有两个孩子。我老公在外打工,每次回家都会吵架找麻烦接着打我。因为孩子我一次次原谅他。这几次我怕说话做事惹到他 也小心谨慎,可换来还是他的无理取闹 ,打的胳膊 嘴里发青,,后背用拳头打的都半个多月还疼。没过几天又发火摔手机 摔瓶子??掰我两只胳膊要断??要不是小孩上前不知打成什么样??以前给他讲道理也不听。我怕在和他过下去 不知以后会不会打残疾??请求律师帮看怎么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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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的
抚养权,双方可以首先就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的,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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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