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改制合资,双方各占51%和49%的股份,改制方案中明确要求不允许中层管理人员参与,而职代会代表中,中层管理人员约占五分一,不参与改制的中层管理人员不解除劳动合同,不给经济补偿金。所以工龄转至新公司。  进入新公司,要求我们中层人员直接在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而不是变更协议,这份劳动合同中还给我们降了薪酬且没有住房公积金待遇,住房公积金待遇只是口头说有,但不让写在合同里,我们现在所有中层人员拒绝签字,你问问,是否可以按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未能就劳动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改制重组
2019-10-26 03:49:3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公司到期后不续签合同,但未作出与员工解除合同的决定,则员工与公司仍有劳动关系,可以从没签合同次月起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员工不需要找公司主动签合同,如果公司不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如果在到期后不与员工续签合同且辞退员工,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计算补偿金。
    2.公司调岗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不同意,公司强行调岗,可以收集公司调岗的相关决定、通知等作为证据,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以上两项需要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调岗通知等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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