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人A长期与B合伙做生意,B拖欠被告人A的货款8000元,A多次催促B还款,均被B以种种借口推脱。2004年3月,被告人A又到B家催要货款,B不在家,A质问B的父亲C:“你儿子为什么老是躲着不回家?”C称不知道B去了哪里。A便叫人来到B家搬冰箱和电视机,C进行阻拦,A用扁担朝C胸部击打数下,强行将B的冰箱和电视机搬走。经法医坚定,C的伤势为重伤。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被告人A提起公诉

2019-10-26 06:03:2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般情况下拖欠货款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