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奶奶三个儿子,4个女儿,说好的三个儿子一轮4个月,可大儿子就没养过,也不愿出钱。他儿子在兰州定居。一说要去他家,就装糊涂,先推上半个月,然后让我奶奶的女儿接走。他的借口就是:说我一个男的光在家照顾一老人吗?她老婆又说我不在家,我还得出去挣钱了。他的两个弟弟也没办法,这样的情况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他赡养我奶奶

2019-10-26 09:26:3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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