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被告签了合同并支付41万首付,又替被告还款3.7万,腾房日,被告不腾,我起诉了他,正在审理期间,他作假把房子又卖给另一个人,他属于恶意转移涉案房产吗?怎么追究他的责任,

2019-10-26 19:36:3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是的,是转移财产行为。根据《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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