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资跟人合伙做生意,我一半的股份,还有一半就是技术员跟业务各占百分之三十跟二十,他们不出钱。说好我拿钱出来,是以公司名义借的。去年我就拿了100万出来。公司年尾对数就亏了50万,现在没出钱的股东要退出,该怎么算这比数,公司欠我的钱他要支付吗?还有亏的钱又该怎么算呢?

其它
2019-10-27 04:22:0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股东无论是向其他股东还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都是不需要股东会作出决议的。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采用“书面通知,征求意见”的方式,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不需要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