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89年我单位分配的房子。承租人是我我本人。96年我户口迁到娘家。2000年买下居住的房子,即现在的售后公房。2012年我和儿子户口又迁进该售后公房内。当时买下房子就我老公一个人户口。其他人因户口不在,所以名字不能上产证。现在就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买房时也是用我的工龄。

2019-10-27 09:50:1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