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是2014年冬天交的棚户区改造的房2015年装修的但是房子入住的时候房内墙面潮湿我找过负责人他门说我这房没交房之前从四楼水管没关漏到一楼说我住的一楼水泡过。从2015年我入住到现在多次反应问题开发商总是往后推叫等建筑公司来但是现在室内严重墙面损坏无法入住现在都2016年了问题不但没解决还叫我自己

2019-10-27 10:17:1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如下:
    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
    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约定条件:
    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实现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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