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是XX永久居民,我只是XX居民,之前我们共同买了房,用的我老公的名字就没有辣招的百分之三十税,现在我们要离婚,房子判给我,我还要重新交政府那百分之三十的税吗?如果我没钱交,怎么办?

离婚
2019-10-27 11: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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