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今年承包赵某的地,1O年的合同己签了,注:赵某因欠银行的钱,是我还的钱,银行也出具了证明,赵某因欠款的人多,在2016年,借郭某5万元,注:放高利贷的,至今己经成了11万,条子上写的钱还不上以土地承包还,没有证明人,光有赵某的签写,我的承包合同都有证明人,问一下律师,这地我要种呢!郭谋他也种呢?把我急的,现在我能不能种上呀!赵某是让我种呢,郭某的钱他还呢,专家给我建议,拜托了

2019-10-27 19:00:4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如果协议中有证明人,证明人仅仅起见证作用,并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协议中约定有担保人,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如果约定不明,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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