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个农村的普通建筑工人在一个私人包工头手下做事,不幸从建筑架上面摔下来致重伤(目前医疗费用已达40万元),工人与包工头没有劳动合同,包工头也没有营业执照(工人承包的私人建筑),现在无法认定工伤,请问这个责任到底谁来承担?谁付主要责任?

2019-10-27 23:38:5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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