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朋友在2013年借了十万元,当事给我打的借条,并且说给利息,14年还了500,15年又还了一万,从新又还了一张借条,但是借条上还写借十万,在16年又还了一万五,现在要钱就说没有,有了就还。请问律师这样的借条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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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其他
证据,比如录音、短信、微信等能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规定中有详细介绍,建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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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