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个小店,门口放了东西,行人路过时被绊倒,去了医院,办理了入院观察,对方有医保卡,入院是拿医保卡办理的住院,各项检查费用700多元,医院用品都是我花的钱,住院我还交了2000元押金,检查时没什么大碍,没骨折,都是皮外伤,岁数大67了,医生让住院观察下,我想问一下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我租了一个小店,门口放了东西,行人路过时被绊倒,去了医院,办理了入院观察,对方有医保卡,入院是拿医保卡办理的住院,各项检查费用700多元,医院用品都是我花的钱,住院我还交了2000元押金,检查时没什么大碍,没骨折,都是皮外伤,岁数大67了,医生让住院观察下,我想问一下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2019-10-28 12:55:4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符合工伤住院服务规定标准的,予以报销。
    工伤住院诊疗费,是治疗工伤费用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