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我们只在2017年11月24号见过一面,并且双方自愿开房发生了关系,后来两个月里都没有见面,不能算是男女朋友关系吧,没有见过家长什么的,就算是网友吧,2018年1月底,她说她因为宫外孕破裂住院了,说还切除了一侧的输卵管,现在我想知道她这样的情况和我有什么关系吗?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怎样做可以了解这件事,她不停的骚扰我,如果我需要赔偿,我赔偿多少,是不是我只存在道义上的责任?

2019-10-28 13:50:3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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