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下我妻子在我们在外打工时经常出去和别的男人通奸,2017年七月后和别人同居,并且还有了卖房子,把车子和女儿弄走的打算,并且还给别的男人买衣物的证据,我对她实施了家暴,该如何处理,谢谢各位律师

2019-10-28 16:29:4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11条指出:要“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公安机关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要充分、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除了收集现场的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外,还应当注意及时向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被害人的亲属、邻居等收集涉及家庭暴力的处理记录、病历、照片、视频等证据。
    可见,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涉及家庭暴力的各种处理记录、病历、照片、视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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