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婆婆有一儿一女,现在婆婆得了乳腺癌,老公找姐姐承担一半的医疗费,姐姐说要求分公婆的房产一半,现在我和老公、公婆四人住在公婆的房子里,房产在婆婆名下,买房时总共16万老公出了5万,其余全由公公承担姐姐没有出钱。姐姐承担一半医疗费要求分一半房产,老公表示同意,但由于自己当初购房出了钱,应该把自己那份拿起来再分,并且要求姐姐补缴多年来公婆的生活费,请问姐姐的要求合理吗,我老公这样处理对吗?婆婆生病姐姐没有要承担的意思,作为女儿她承担多少合适,谢谢回答!

2019-10-28 17:10: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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