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拆迁被认定为托底。除了我哥家的户口,户口里还有我,我妈和我女儿。拆迁许可证是13年12月下发的,我和老公是在许可证下发半年前结婚的,因承租人死亡未迁入户口。我女儿在15年12月出生,迁入户口。因为和动迁组达不成协议,一直没签字。我认为按照71号令的说明,我老公和女儿都应该计入托底之内。请问律师他们应该算托底吗?

2019-10-29 06:31:0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迁没迁户口,同离婚时财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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