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前一阵让别人帮我购买一种国外的化工产品的样品,是我主动找的他,他说他也没见过真正的这个东西,但可以带我去买,在去购买前我和他签了份协议,协议内容是如果购买的样品质量不合格或是假的与他无关,一切后果由我自己负责,可买回的样品的确是假的,我可以告他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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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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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