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兄弟俩,已经分家,父母亲住在分给他的房子里终老,他哥是城市户口,现在我们已经拆了旧房,想申请宅基地,农村户口他父母亲可以申请一点宅基地,我想和我们一起申批,现在他不同意了,也要拆了申请了,他说以前分家的时候写过的,他父母亲住在他的房子终老,现在父母亲的这几十个平方的宅基地应该给他,我想咨询一下,是应该给他还是给我,或是兄弟俩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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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的流程如下:
1签订
买卖合同;
2准备首付款,冻结;
3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银行审批;
5网签;
6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7缴税领证;
8银行解冻购房款;
9抵押登记;
10物业交接,水电过户;
11土地证查档(办理土地证)。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取消
3、
4、9项 第2项换为,准备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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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村民只有使用权,所以在
离婚时宅基地本身不会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能对宅基地的地上物进行分割。
宅基地的地上物也就是自建房,自建房的翻盖或者新建的时间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说房子的产生时间是婚后还是婚后。
如果是婚后,那么房产本身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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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户口申请书
***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女(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 请人********************
**** 年****月****日
补充: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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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