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期3年,现在第2年,租金3个月一给,3个月到了没给,能终止合同吗?具体怎么终止合同

2019-10-29 14:07:2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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