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房东签约一年,说至少租半年。现在住了四个月,我想搬走。房东不愿退还一个月押金。合同写期内不租要提前一个月说,我已经提前一个月说过。合同说违约以二个月房租为违约金。合同并没说提前解约不退押金。到底我算是违约了吗?可我提前一个月说了。如果算违约,这提前一个月有何法律意义?现在房东不退押金。说不算我违约都不错了。我决定搬走是因为房间太晒,早上六点多就将我晒醒。且临近城市道路过于吵闹。当时房东并未与我说明,只给了我很多遮光窗帘。现在房东以合同为由坚持不退押金。

2019-10-29 17: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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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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