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在赶集网上找到一份厨师的工作!然后就面试的时候就带我去体检!交了192块钱!然后他就通知我第二天来上班!还交了叫入职什么费!乱七八糟的交了一大堆费用!然后今天就说我有没有交保险!然后我说钱先让他垫付!总共要我交1000多块钱!我是不是被骗了!!

2019-10-29 20:05:4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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