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前妻还住在他家里,之前她们没登记!然后孩子法院判给了前妻!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他父母拿钱盖的房子,房子也是他父母的名字,当时前妻给他三万!后来离婚了!开庭的时候也说这个问题也没有答案!我们每年也给抚养费的!可是都好多年的前妻她父母还有她还住在房子里!现在老公父母只能住老家乡下!房子是他父母的钱房产也是他父母不是共同财产!因为这个房子之前闹过,本来答应给她一层然后她补钱,当时她没签字,就一直到现在她还不走!听说她要结婚,打电话问她父母什么时候走,她说不会搬走!现在这样怎么办?以前闹法院都说让我们私了!我怎么才能让她走?用什么办法?我老公父母说打算让法院强制性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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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反
家庭暴力法已经生效,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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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