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在一年前出租车位并安装了地桩锁给业主,今年业主也已经把一年的车位出租费给付清了,但是这两天物业却说为了提高车位的使用率,解决停车问题,而私自决定要拆除地桩锁,取消固定车位,他们这样做合理吗?而我们已经付了一年的停车费了有理由不同意物业拆除地桩锁吗?
消费者维权
2019-10-29 22: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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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公司的义务是由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
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对收费有异议可以向物价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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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