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上我家翻东西砸玻璃,在这情况下他,我爸爸和他打起来了,把他打伤。我爸爸现在已经判刑判了11年。家里人感觉判刑非常重。伤着是七级伤害,现在爸爸已经在那里待了两年多了。我现在起诉可以吗?哪位律师能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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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
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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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