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是被告是成年人,原告或受害者是未成年人,是否会公开审理

刑事辩护
2019-10-30 14:35:3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行为人因不满十四周岁,未达到行政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违法乃至达到犯罪的程度,对行为人不予行政拘留或不采取包括刑事拘留在内的刑事强制措施。
    2、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可以采取包括刑事拘留在内的刑事强制措施。犯这八种以外罪的,不予刑事处罚,当然不能对行为人采取包括刑事拘留在内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非初次的,应当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当然可以采取包括刑事拘留在内的任何刑事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